我目送你走向他身侧的晨光,
像星辰选择轨道,无需谁原谅;
理智的弦早已松开颤抖的弓,
心却困在雷雨将至的广场。
祝福是件礼服,我学着穿戴庄重,
针脚里藏着三季青涩的藤蔓;
若微笑是幕布,我愿它永不掀开——
幕后的荒原正刮着去年的风。
何必追问哪种痛更值得尊重?
沙漏倒置时,沙粒都同样沉重。
有人捧起玫瑰,有人拾起刺,
在相同的春日里走向不同的冬。
但请相信:所有未熄灭的余烬,
终将点燃另一片破晓的云层。
——《十四行诗:被摘走的玫瑰》
作者:刘祸
夏天依旧炎热,即使天上的蓝天与白云都寓意着美好,但他们也都无法长远的存在。挂着的太阳毒辣辣的,势必要把土地烧烂,烧成无人知晓的模样。即使是风,也是热气腾腾的,风里面还夹带着发情的猫的毛发,每天夜里它们的叫声的让人不得安宁。
我喜欢一个人在夜里去河边散步。原因无他,夜间更加凉快,并且没有什么人打扰我。很符合我幻想中的长发哲学男的做法。
即使是在炎炎的夏日,我也不选择剪掉头发,脱下外套。因为他们都是我身份的象征。失去长发留下外套,会显得我不伦不类;保留长发脱下外套,会显得我宝里宝气。我既不愿意两者都抛弃,又无法两者舍其一,就只好通通保留下来了。
河边的风景很不错,我最欣赏的就是河滨的公园。那里是承载了我许多事物的地方。
公园里面有一座白塔,是1000多年前的。虽然危楼的标志一直挂在它周围的栏杆上。但是不影响年幼的我和好伙伴一起去白塔玩。白塔虽然高危,但是数千年前的图画依旧可见,只是蒙上了岁月的纱,让人看着模糊了些。白塔的内部也异常的凉爽,厚重的墙体隔绝了太阳的照射与白色反光的墙体共同作用使得塔内确比塔外凉爽数倍。
那时,我和我的两个朋友,就像《哈利波特》里面一样,把白塔当做我们的霍格沃茨学院。在里面学习这如何让时间变慢的魔法。很明显,我们失败了,事实上,时间,其实是越来越快的。
后来我们都渐渐长大,也都渐渐走向不同的方向。我当时依旧没心没肺的,自以为比天高,实际也不过只是入海口处的一粒沙。可我的朋友们,都有自己的认识与目标。他们或者是一个画家或者是一个人类学家或者是一个昆虫学家或者是一个植物学家。我记不清了,时间已经太过久远了。
再后来,白塔最后还是垮掉了。现在的白塔是政府重新修建的。是用洁白无瑕的大理石安放完成,自从落成之日起,便成为了本市的地标性建筑。只有我知道,四分五裂的砖头和黑白相间的白石灰才是白塔。洁白无瑕的大理石什么都不是。
还记得,我和朋友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就是在这白塔前。好像是两年还是五年前,我记不清楚。我原本以为我们是如原先一样,去白塔里面乘凉。结果最后大家都因为工作还是学习上的事情先行离开。我也自讨没趣,回家睡觉了。我记得那是上午十一点。
我慢悠悠的晃到白塔前,白塔前有着四五个老汉脱了鞋赤脚盘腿坐着,手里拿着蒲扇,每隔一段时间就象征性的扇扇风,他们把白色的背心绕成圈提到胸口上面。也不怕蚊子都侵扰,无边无际的聊着闲天。从灵异事件到国际政治再到家长里短最后回忆往昔。几乎天天如此,我也喜欢就着蝉鸣隔着十几米听着他们聊天。讲到幽默之处,我也会不动声色的笑出来。
我站着偷听累了过后,我选择继续转悠。公园不大,除了白塔外值得一说的地方也可能只有大花坛了。
我不是特别喜欢到大花坛来。因为这里经常会有情侣在此袒露心声。如果走得太近打扰到人家,那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即使没有情侣我也不大喜欢来这里。因为这里的蚊子特别猖狂,我即便穿着外套,蚊子也有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吸取我的血液。
在我幼时,我依稀记得,有一只大蚊子在我小臂上吸血。我当时和玩伴们捉迷藏,我是躲的那一方。大蚊子咬我,很痛,但是我没敢动。眼睁睁的看着它的腹部,由黑变成黑红色再到红色最后肠胃爆掉成为一摊淤血。我看着淤血出神,却被另一个藏的人抓住。我叫他赶紧藏好,不要被发现了。结果他给我说他已经被抓了,现在他们都是鬼。我无法反驳,承认了被抓的命运。虽然小臂上的肿包已经扩散了一根小拇指那么大了。
原先,在公园整改,也就是修大理石白塔之前。花园这里种的是绣球花。大朵大朵的。绣球花以紫色,粉色,白色为主。我的朋友们瓜分了这三种颜色的使用权。而我当时喜欢红色,所以对绣球花并不那么上心。只是觉得大朵大朵的绣球花也是一朵朵小花组成的,很像我和我的伙伴。
后来因为整修,我许久时间没有来到过花园。后来装修完后心血来潮来逛了逛。绣球花变成了连片的向日葵。我记得那时,我听到向日葵丛后面有人在哭泣,也就寻着声音找去。在向日葵后看见了我一个哭泣的朋友。他独自在此哭泣。我不知道为何哭泣。我远远的望着他哭泣。我不知道他为何哭泣。我只知道我应该去做点什么。我没心没肺的走上前去。我将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被吓得一哆嗦。我现在依然记得那一哆嗦。我尝试去安慰他。我越说话,他越难受。最后我放弃了无效的安慰。将其替换成为了负面的安抚。
“我记得你不是最喜欢向日葵了吗?你看这里这么多向日葵,你应该很高兴吧,看看向日葵换换心情吧!”我当时多嘴是怎么说的。
他绝望的抬起头,用我看来最为恐怖的声音告诉我:“我从来都没有喜欢上过向日葵。”
我知道我不应该乱来。于是我最后选择逃避。默默地走开了。留下了被我所伤害的朋友。
再到后面,我也对花园产生了排斥,独自散步时也会刻意避开花园。
可是,如今出现在我眼前的。不是五彩斑斓的绣球花,也不是假装充实的向日葵。而是一大片的,清一色的红色的玫瑰花。看起来就如同是一片红色的海洋。
我被这幅图画感动。缓步走上前去,伸出手去摘下一朵。可拇指被玫瑰的刺扎破了,鲜血滴落在地上,绽放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血色玫瑰”。
我把玫瑰上的刺拨走,放进外套口袋决定带回家扔点水里面。不在乎他离开了母体后对其生命的剥夺。
这时身后传来了吟诗声。
我扭头一看,是本地的知名的作家——刘祸。
我读过他的书和文章。更多是出于一种对于诗歌同样的喜爱。我驻足倾听。
但是,夏季的天空总是不讲道理。刘祸的诗歌刚刚结束,冰雹大小的雨水侵巢而下。夏天的夜雨带走了夜晚的最后一丝炎热,让一切都变得更加生动,更加美好。
可是,如此瓢泼大雨又如何叫我适存呢?只好把外套举过头顶,迈开腿,顶着炮火,向着阵地发起冲锋。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没错,一眼,仅此一眼。
我看到了刘祸冲着我笑,那笑里带着怜悯,那笑里带着讥讽,那笑里藏着我没有的东西。
我最后还是没有继续看他,继续顶着炮火向阵地冲锋。
我跑到了白塔前,老汉们已不见踪影。但是夜的深沉配上不讲道理的夜雨,竟把白塔粉刷成为了一座漆黑的黑塔。塔尖还高擒着一颗红色的五星。
我无意去在乎这种变化,理智告诉我向阵地冲锋才是首要任务,而且白色就是白色,黑色不可能是白色。
最后冲出了公园,又在大道上发起冲锋。
公园没有围栏,只是由一些低矮的灌木进行了一下粗略的隔断。
我远远的望见花园那边,火红火红的玫瑰全部不见,取而代之的竟是我不认识的神秘植物。它的花瓣和植物是一体的,都是绿色的,只是作为人可以看清楚花瓣和它的轮廓。
不在乎,谁会去管那些活不长的花朵呢?
还好阵地离公园并不遥远。没过多久我就回到了我的阵地,也就是我家。
家里的灯没有开。四周静悄悄的。
我回到房间。房间里面难以说明是混乱还是整洁。但是肯定是属于混乱的这个梯队,但相对而言算不上最为混乱。
我懒得去浴室拿毛巾擦干身上的水分。我也懒得从衣柜里面拿出新的换洗衣服替换掉。我只是浑身湿漉漉的躺在床上。掏出手机一看,晚上十点二十二分。
打开社交软件,看着社交软件里被人分享的旅游图片,电影的影评,学习的心得。我懒得管。把手机往床上一扔。再把揉成团的被子一拉,蒙头就睡,湿衣服湿头发都不重要。
我突然觉得很热,又爬起来去开空调。空调我一直开的二十五摄氏度。冷风吹向我湿透的身体。凉快得发冷。
我重新躺回床上。渐渐进入睡眠。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面刘祸的诗一直在我脑海里面萦绕。
我最后还是醒来了,在床上翻找着手机。最后还是找到了,一看时间,凌晨两点十一分。我睡不着了。
我从床上起来。身上的衣服还没干。我决定去换衣服洗个澡。
很快,没过多久我就洗漱完毕。穿上了一套正装,甚至还打了条领带,梳个大油头。我又从床底拿出一瓶喝了半瓶的红酒。把红酒倒在我惯常喝水的高脚玻璃杯里面。凹凸不平的花纹把光折射后在倒映桌子上,形成了一朵一朵的葡萄色的光晕。
我斜坐在椅子上。借着记忆把刘祸的诗重新写了下来。
我写得很慢,喝完一杯酒写一句。喝完第十四杯酒,那半瓶葡萄酒已经山穷水尽。我也醉醺醺的头脑发热。
把最后一句诗写完后。我竟放声大笑起来。笑着笑着我又哭了起来。哭得很大声。哭得很痛苦。
夜雨渐渐的停了,我的哭声也渐渐小了。我就这样穿着正装趴在床上又睡着了。
再一次醒来,已经差不多是十一点半了。
我看着手机上的日期。八月七日。夏天还是结束了。代表着我的曾经的夏天还是结束了。
为什么啊?为什么呢?为什么夏天会这么快就结束呢?明明原先的夏天漫长得总是过不完。可是为何现在却不够了呢?
想抓住什么却总是抓不住。
太阳原谅了我们的一切,今夜又将无人和我相伴,正如世界日复一日。
